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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9-24 11:39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信用动态

为加强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与本所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洗钱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客户身份资料及业务记录保存、反洗钱信息保密、宣传培训、内部审计和检查等内容。

《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本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制度、措施和程序以管控洗钱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本所的反洗钱工作。

对于客户阻挠、妨碍、拒绝配合尽职调查或者存在其他客观上无法完成尽职调查的情形,《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拒绝承接业务或者终止已经建立的业务关系,并根据情况提交可疑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