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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
《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让更多患者受益。《通知》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出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提升中选产品使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做好集采结余留用政策与支付方式改革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正向激励。